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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淫秽物品罪有应得

1998-06-22 来源:生活时报 胡其峰 刘润华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日前,北京市崇文区法院以被告人张志强、佟发民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,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各2000元。

张志强、佟发民均系外地来京农民。1997年10月间,2人经合谋后,从他人手中非法购买带有淫秽内容的VCD光盘。2人先后在崇文区、朝阳区等地进行贩卖,同年12月3日被抓获,从张志强暂住地还起获尚未出售的淫秽光盘56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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